正兴街道(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正兴街道(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
宣传文化品制作招标通知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正兴街道(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
1.2 项目类别:服务类。
1.3 项目内容:宣传文化展示、安全质量警示提醒、工程标识标记、临时标语横幅等。
1.4限价:参照中铁一局四公司宣传文化品制作单价限价表。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参加本次投标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工商行政处罚记录;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
3.3 投标单位需在项目所属地内有固定制作场所,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能力。
3.4 投标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投标方报名:
4.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
4.2投标资料:投标方需满足本通知中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交报名资料: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投标单位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等内容截图;业绩证明材料;参与设计、制作、安装人员的相关从业资质等。
投标资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打分标准:
5.1招标单位根据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预审,资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视为资格预审不通过。
5.2招标单位将在投标会议上,按照“中铁一局四公司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评分标准”对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进行打分,打分内容分四项:
5.2.1营业执照10分。注册资金在十万元以下得2-4分,注册资金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得5-7分,注册资金在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以上得8-10分。
5.2.2标书质量20分。标书制作精美,包含招标文件中所含全部内容,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且参与过三个以上工程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得15-20分;标书制作精美,包含招标文件中所含全部内容,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且参与过一两个工程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得10-15分;标书制作一般,包含招标文件中所含全部内容,但不能够体现投标单位制作能力,未参与过工程项目宣传文化品制作得5-10分;标书制作粗糙或招标文件中要求内容未全部包含的不得分。
5.2.3现场答辩30分。在投标会议现场,根据招标单位提问,能够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的问题,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得20-30分;能够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有条理,逻辑通顺得15-20分;能够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基本有条理,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得8-15分;不能正确理解和回答现场提出问题不得分。
5.4.4报价40分。针对投标方所报单位总价进行打分。单位总价:根据限价单所列单项项目的报价之和。
5.3所有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招标单位保留审查报名资料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则取消报价资格,并且被列入投标黑名单。
6、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单位将在2024年8月15日前对前来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招标资料。
7、招标单位:中铁一局(四公司)正兴街道(三期)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芳芳,15528369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