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各单位人力部:
一、总则
1.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执行原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各专业技术系列《试行条例》、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及股份公司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 评审工作要坚决执行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系列和专业,按其相应规定执行。考取任职资格,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进行审核聘任。对外委托评审的系列和专业,按股份公司规定的委托权限进行委托评审。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企业发展,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才成长。做好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4.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有关具体政策规定的制定与解释。
二、系列及专业范围
5. 严格控制系列范围。集团公司负责评审工程系列的中级和无初级评审权单位的初级,推荐上报工程、会计、经济系列高级。各子公司评审工程系列初级,推荐上报工程系列中高级。其它系列和专业需委托评审的,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委托,高级职称由股份公司委托、中级职称由集团公司委托、初级职称由有初级评审权的子公司委托。工程系列评审的专业范围为本企业经营生产所涉及的工程各专业。转系列评审必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两年,符合评审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方可参加转评。
三、评审委员会
6. 集团公司组建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执行评委不得少于13人;子公司可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执行评委不得少于9人。评委会终评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推荐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为通过。
7. 工程系列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应不低于执行评委3倍。中级评委中的高级职称人数应大于二分之一,初级评委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中、初级评委会评委每三年应调整总数的三分之一,并报上一级职改办备案。初级评委会的设立要报集团公司批准。
8. 各单位应分别组建经济和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没有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委会的分公司,要组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推荐小组成员不少于9人。
四、参评学历、资历
9.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的学历,系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可参评经济系列)。在各种培训班、学习班、补习班、进修班等所获得的各类证书,一律不得作为评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对于在境外取得的学历,需得到教育部的认定。
10. 对国家人社部与有关部委规定举行全国统一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或档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职改部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地区的全国统考。考试合格者,取得国家人社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视为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需按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11.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历,是指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的年限,应符合各该系列《试行条例》的规定。任职年限一律从聘任之日算起。
12. 从事技术干部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一律以聘任通知(或干部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13.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正规本科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或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需再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获得者,即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而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有工作经历的两年)即可参加中级称的考评;博士学位获得者,即可聘为中级职务。
14 .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股份公司规定:按本科学历参评。
15.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正规专科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按照岗位需求,工程系列可参加评审。其它系列参加国家人社部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级考试。
16. 初次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符或相近(按理工、文史、医药、经济划分为四个专业类),按《试行条例》规定执行。所学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相符或不相近,须延期一至两年评定,其具体规定:所学专业为理工类,从事专业为工程类,按专业相符或相近评定。所学专业为经济类,从事专业为经济类,按专业相符或相近评定;从事专业为工程类,按专业不相符或不相近,需延期一年评定。所学专业为文史类,从事专业为经济类,按专业不相符或不相近,需延期一年评定;从事专业为工程类,需延期两年评定。此外,所学专业为经济、文史类专业,从事物资、计划、预算、劳资(定额除外)、企业综合管理等涉及工程与经济的专业,必须按经济专业评定。
17. 评定高一级技术职务时,后取得的学历和从事专业类别不相符或不相近,按上述规定予以延期;后取得的学历和从事专业类别相符或相近,其取得学历前的任职时间折半后和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五、破格晋升
18. 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股份公司或省、部相关评审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施行破格。
六、外语、计算机考试
19.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外语、计算机要求和免试条件,按股份公司或省、部相关评审规定执行;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须通过职称计算机两个模块考试或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参加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系列和专业,按其规定考取相应的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或取得大学生英语四级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
七、聘任及其它
20. 按照评聘分开的原则,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条件。各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和本人工作表现进行聘任,也可缓聘或低聘。
21.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按管理权限由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下达聘任通知。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可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22.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限于集团公司内的在岗人员。对于内退和退休人员,不再参加评审。
23. 集团公司内的劳务派遣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由所属劳务派遣公司委托地方人才交流中心评审。特殊情况,可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委托集团公司评审。
24.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的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职改办负责解释。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