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2015年,集团公司社保系统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地方社保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一致,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社保综合效益显著,助推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发社保系统更好的完成下一年度各项工作任务,集团公司决定对2015年度社保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15年度社保工作,对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做好本单位社会保险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一、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集体(单位):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和集团公司管理规定;缴费基数申报准确,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核定参保人员社保待遇准确,上报资料真实完整,差错率低;严格执行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签认制度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各种帐表卡填写真实完整,管理规范;工伤预防措施得力,工伤上报及时、待遇发放规范;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上访事件少,没有出现因执行社保政策偏差而造成的集体上访事件。
2、先进个人:热爱本职工作,有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正确处理各项经办业务;上报资料及时准确,差错率低;服务意识强,接待来信、来访热情周到,解释政策耐心细致;能够对社保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先进集体(单位):各单位首先对本单位2015年度社保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符合条件的单位应积极向集团公司社保部推荐,同时填写《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单位)推荐表》(附表一)。由集团公司社保部进行评选确定。
2、先进个人:各单位根据条件推荐一至两名,填写《2015年度社保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表二)。
3、请各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表报社保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孟 凯 联系电话:87864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