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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公司、原一公司在职职工将于7月1日起正式参加渭南市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统筹

时间:2014年06月09日  来源:社会保障部  作者:袁品格 阅读:  字体:
    6月3日,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批复,同意中铁一局桥梁公司、原中铁一局一公司在职职工于7月1日起参加渭南市医疗保险,两家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属地化参保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之前,两家单位的医疗保险实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封闭运行模式,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理性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保险的深入开展,这种参保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越来越不能满足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期望。尽快参加当地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成为大家的共识。2009年,在集团公司社保部的沟通协调下,陕西省人社厅向渭南市拨付7000多万专项资金,按照陕西省困难企业的优惠政策将两家单位6000余名退休人员全部纳入渭南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问题得到先期解决。
    在办理在职职工参保过程中,遇到了在封闭运行期间缴费年限能否被渭南市认定为实际缴费年限的政策障碍,这个问题的悬而未决影响了在职职工的正常参保。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社保部多次与陕西省人社厅及渭南市人社局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联系,最终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企业无需补缴任何费用的条件下,将两家单位在职职工自2000年7月至2014年6月封闭运行期间的年限计算为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年限,并从2014年7月1日起将两家单位4361名在职职工和离休人员全部纳入渭南市统筹。至此,两家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属地化参保问题最终妥善解决,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权益从制度上得到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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