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场污水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受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兰州市盐场污水厂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5[36]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盐场污水厂扩建工程
2、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盐雁大桥西北角,现盐场污水处理厂北侧
(2)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地下污水处理厂1座,箱体土建设计规模为10万m3/d,设备按近期(2020年)处理规模7.5万m3/d配置;远期(2030年)仅增设设备,处理规模达到为1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2O+MBR膜工艺,出水采用紫外加次氯酸钠消毒后可直接利用现状排放口排放至黄河,也可用于徐家山绿化,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离心脱水机浓缩脱水至80%污泥含水率后,外运至已建兰州市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处理。采用一期附属建筑物,扩建工程不考虑新建。
(3)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109477.10万元,其中采用65%银行贷款,35%企业自筹的筹资模式。
(4)其它:
工程在设计、建设和投产时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投用。通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减少“三废”的产生和排放,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轻对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内容-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和批准,其中将公众参与贯穿其中。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环评结论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建设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其它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盐场堡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29066747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5号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993170980
特此公示!
兰州中铁水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