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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7月16日  来源:  作者: 阅读:  字体:
集团公司各单位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2012年度集团公司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文件
    本年度政工职称评审继续执行《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中铁一政职[2005]02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中铁一政职[2006]01号)中对政工专业职务破格评定条件的修订条款,并作以下补充修订:
    (一)近三年,在省部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过2篇以上有较高水平、每篇3000字以上,有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以及群众工作方面的理论文章。
    其中,《中国中铁报》、《中国中铁党建》、《学习与探索》、《中铁工运》,可列入省部级作品刊发范围。另外,近两年在股份公司《简报》、《情况通报》、《纪检监察信息》上发表的3000字以上理论文章,论点独到、论据充分、有指导意义,经股份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认可,可作为申报作品,按省部级论文对待,最多只可用1篇。
   (二)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B级(含)以上考试,且达到人事部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确定的各语种通用标准分数线,并长期有效,企业所在地省级人事部门确定的分数线不作为参评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高级政工师,可免试外语:1、取得国家认定的外语专业专科(含)以上学历者,2、获得国家统一组织的大学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定的硕士(含)以上学位者,3、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等以上级别荣誉称号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4、担任政工师期间,长期从事野外工作,且连续工作5年以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必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张为和
    副组长:王恩华  曹根子
    成  员:孙群实 柯满堂 王永江 张瑞生 刘海峰 刘绥安
    中评委主任:张为和
    副主任:王恩华  曹根子
    成  员:孙群实 柯满堂 王永江 张瑞生 刘海峰 刘绥安
    专业评议组:柯满堂 王永江 刘海峰 张保安 杨尚魁
    三、各单位政工职评材料于8月17日前报集团公司政工职评办公室(党委干部部)。8月3日前将《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和参评论文的电子版,报政工职评办公室先作审查,再正式上报集团公司。
    四、职评费用
    高级政工师600元、政工师400元、助理政工师200元、政工员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迅速传达本通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事,组织好员工参评工作。在外借调、助勤人员在原单位参评,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避免遗漏。
   (二)注意保持《简表》与《申报表》内容一致。填写《简表》,不得更改表格格式。学历,填写与晋升条件相符合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简历,填写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历;何时何处发表(出版)何主要著作论文,填写本人任现专业职务以来公开发行、发表的论著,格式一律为:“××年××月”、“何种刊物”、“论文题目”、“主笔(第一作者)”、“刊物主管、主办单位(部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工作和业绩,紧密围绕参评条件撰写,内容充实,字数不超过800字。所有表格需要填写单位意见的,必须由所在单位和相关领导签字、盖章。
   (三)《简表》用A4纸打印后,在复印机上放大122倍成B4纸,一式12份(2份正式件、10份复印件)报集团公司。
   (四)各单位在上报材料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并将材料按顺序排好,不作装订,由集团公司职评办公室统一装订。
   (五)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 涛  谢 群(OA) 联系电话:029—87864139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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