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对在陕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8月27日至11月22日,集团公司社保部工伤保险科和基金管理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在陕参加工伤保险并有基金拨付的13个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2010—2012年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2010—2012年的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2010—2012年大额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情况;工伤保险的基础管理工作。同时,对各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属地参保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一是各单位的管理意识较强,业务流程顺畅;二是基础管理比较扎实规范;三是工伤保险待遇及大额费用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工伤预防费做到了使用合理,专款专用。其中管理尤为突出的单位为新运公司、四公司和桥梁公司。 对本次检查中个别单位存在的细节问题,检查组及时与受检单位进行面对面沟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时间要求,限期整改。本次检查督导,对集团公司的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将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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